公正性聲明
為維護實驗室的公正性,保持檢測活動的獨立性,本實驗室聲明:
1. 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認可機構的要求,履行法律義務,承擔法律責任;
2. 檢測工作不接受來自任何方面的壓力和不良影響,堅持獨立檢測、獨立判斷;
3. 堅持公開、公平的原則,對所有客戶提供相同質量的檢測服務,并就檢測質量對用戶負責;
4. 維護客戶的權利,為客戶的資料保密,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不把客戶的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;
5. 實驗室和實驗室的所有人員都不從事與客戶送檢產品相關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和技術咨詢等活動;
6. 不接受有違檢測公正性的投資贊助和代理要求,不介入客戶之間的市場競爭和利益沖突;
7. 不阻攔客戶與檢測有關的投訴,并承諾在約定的時間內作出合理的答復;
8. 建立防范和懲治弄虛作假行為的制度和措施;
9. 承諾對客戶應履行的法律義務和承擔的民事責任。
國家微特電機及組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
信息產業微特電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
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